“选聘生”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选聘德才兼备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1.选聘组织实施单位:各级党委组织部。
2.选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选聘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
4.选聘担任的职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推荐可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
5、相关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享受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以及考研加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高校毕业生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
6、选聘的程序和时间:
选聘时间在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后。
选聘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经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